暨南大学包装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合理性评价及修订制度
一、评价周期及对象
培养目标每4年进行一次修订,每2年可进行微调。针对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对其合理性进行评价。
二、评价及修订机构和成员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修订工作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学院书记
成员: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专业骨干教师、行业企业专家、辅导员、教务员
三、评价方法
工作组在评价和修订培养目标时,结合学校定位、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通过问卷调查、座谈及走访企业等方式,参考教师、往届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企业专家的意见,对培养目标进行评价及修订,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培养目标合理性定期评价参与方、评价方式、评价周期及主要任务见下表。
序号 | 评估手段 | 评估执行者 | 评估内容 | 评估方式 | 评估频度 |
1 | 考试考查,课程评价 | 教学团队,主讲教师,课程评估小组 | 学生学习是否达到课程要求,主讲课程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要求 | 试卷分析,课程质量评价 | 每学期 |
2 | 教学评价 | 学生、督导组、院领导 | 教师教学是否达到课程目标 | 督导组、院领导听课记录 | 每学期 |
3 | 校友评价 | 往届毕业生 | 学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要求 | 毕业生跟踪调查 | 每2年 |
4 | 社会评价 | 用人单位 | 毕业生是否满足用人单位需求 | 用人单位调查问卷、座谈会 | 每2年 |
四、评价内容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采用校内和校外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校内评价主要来自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业教师,校外评价主要来自毕业生、用人单位和行业企业专家等的反馈。
(1)教学指导委员会:培养目标的要求、学校定位、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符合度的评价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结合学校总体定位、办学特色以及办学条件等评价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工程教育认证的要求、学校定位及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的符合度,以保证培养目标的达成。
(2)教师评价: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
学院召开教师座谈会,参加人员包括: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书记、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代表、辅导员等,了解教师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人才培养中各个环节的反馈意见,作为培养目标的修订依据。
(3)往届毕业生评价:毕业生职业发展与培养目标吻合度的评价
通过对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进行问卷跟踪调查以及组织返校校友座谈会,及时了解毕业生对工作岗位的适应状况、毕业生知识结构、能力及素质的培养状况对工作岗位要求的满足程度,培养目标是否已达成,征求本专业毕业生对本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生管理、能力及素质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评价毕业生的主流职业发展情况及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吻合程度。
(4)用人单位评价: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与培养目标吻合度的评价
通过问卷调查或走访、座谈调查等形式,了解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和发展趋势以及毕业生就业后的岗位胜任能力,评价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与培养目标吻合度。同时获取用人单位对本专业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毕业生能力及素质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5)行业企业专家评价:行业发展对人才需求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
采用问卷调查或走访、座谈调查的形式,征求行业企业专家对培养目标合理性的评价意见,从行业企业对人才需求与专业培养目标的吻合度来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
五、修订制度
工作组应结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学校定位、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参考专业教师、用人单位、往届毕业生、行业企业专家的评价意见,对培养目标进行定期修订。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专业拟定的培养目标进行指导和审议后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对培养目标组织审查后,邀请校外专家进行审议,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定稿,报学校审批,形成新的培养目标并发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