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包装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班主任的设置,对于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使班主任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学院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班主任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力量,负有对班级学生的思想政治、专业学习、日常生活、心理健康、职业规划等各方面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责任,是促进学生全面成才、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三条 班主任在学院主管教学及学生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学校、校区教学及学生工作部门的宏观指导。
第四条 学院要求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担任班主任工作,做好班主任的培训工作,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对班主任工作进行布置、检查、督促等。
第五条 班主任工作是每位教师应尽的职责,教师应自觉服从学院的安排,履行班主任职责。学院将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绩效考核、职务晋级的基本条件,教师申报职称一般应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经历,并经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六条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掌握本班学生的思想动态,配合学院领导和辅导员对本班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注重把学生中的骨干分子培养发展成学生党员。
第七条 加强学生专业学习教育。结合自身优势,帮助学生加强专业了解,增强专业认同,树立专业自信,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严肃学习纪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学业荣誉感,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注重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学习方法,树立以学习为主,终身学习的理念;主动与本班任课教师、辅导员沟通,经常深入课堂、宿舍,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指导班级开展学习活动。每学期和本班考试不及格、成绩排名下滑、班级成绩排名不佳的学生开展一对一谈话,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方案,督促落实。
第八条 加强学生日常生活教育。深入了解本班学生的家庭状况、性格特征、心理状况和学习生活等情况,对存在经济困难、单亲家庭、重大变故等情况的学生予以特别关注和重点帮扶,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热心帮助学生解决实际的困难,化解成长的烦恼;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记住每个学生的名字。要与每个学生至少谈一次话,了解学生的性格、爱好及家庭情况。
第九条 加强学生职业规划教育。积极为学生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提供帮助和指引,教育引导学生尽早确立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树立积极正确的就业观,提高学生就业技能,拓展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学生职业发展综合竞争力。
第十条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深入参与新生心理访谈、日常心理咨询、重点学生关注、危机学生处理等工作,加强和学院领导、心理中心、辅导员、学生干部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为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第十一条 加强班集体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先进班集体”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争先创优的竞争意识,团结互助的协作精神,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重视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发挥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等学生骨干的作用,定期与学院领导、辅导员会商研判班干部的遴选、调整工作,注重将热爱专业、素质优良的学生培养成班干部,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
第十二条 加强班级日常管理。定期召开班级会议,对班级工作进行布置、检查考核、分析总结;积极组织本班学生开展课堂纪律、宿舍卫生等检查、评比活动;参与本班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评定奖学金等评优工作;协助做好新生接待、入学教育、就业推荐及文明离校等工作。每学期召开班会、组织班集体活动、走访学生宿舍、随班听课,一次以上。做好班级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理及班级稳定工作。学生突发事件发生率低,处理及时,积极主动。
第十三条 完成上级交付的有关本班学生工作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考核奖惩
第十四条 班主任工作考核坚持实绩为主、客观公正、民主监督的原则。班主任工作每学年考核一次,一般在学年结束前完成。
第十五条 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素质、组织观念、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
(二)学生班级组织及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情况及成效;
(三)班级开展学习活动情况及成效;
(四)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情况及成效;
(五)指导班级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
(六)常规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七)突发工作处理情况及效果;
(八)组织学生参加文化体育、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情况及成效;
(九)所在班级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情况及成效。
第十六条 考核办法: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班主任工作考核采取学院考核及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考核程序
(一)自我评价。每学年末,班主任根据职责要求和本学期的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暨南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
(二)学生评议。由考核小组在该班主任所带班级的学生范围内随机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按照《暨南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学生评议表)》对班主任进行评议打分。
(三)学院审核。由学院党政会议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 考核结果
(一)班主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比例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10%。考核结果报学校、校区相关工作部门备案。
(二)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职称、评选先进、发放奖励等的依据。对于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班主任,不计算班主任的工作年限,推迟评定相应职称。